外国语学院2017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的过渡,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2017〕13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外国语学院拟开展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外国语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赵玉闪、徐玲玲
成员:吕亮球、卜叶蕾、李丽君、宋晓漓、孙利、张硕
秘书:刘翠枝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社会需求、专业发展,资源配置等因素,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分流工作。
2、各专业接收人数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根据外国语学院师资、实验室等资源状况,制定分流计划,确定专业分流人数如下。
专业大类 |
专业 |
计划人数 |
上限比例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 |
20 |
10% |
英语 |
36 |
10% |
学生可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学科专业门类中选专业填报志愿。
三、分流对象
1、按专业类招生的在校普通本科生。
2、属于下列情形者,不参与专业分流:
(1)根据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或约定,已确定专业者;
(2)已确定专业,但因降级、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降入分流年级的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四、工作流程
(一)专业预分流
1、开展相关专业的宣讲活动。2018年6月28日下午三点半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在主楼c606召开2017级全体学生大会,对专业分流进行宣传、指导、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为学生提供咨询,开展相关专业的宣讲活动,引导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慎重填报志愿。
2、学生填报志愿。学生于2018年6月29日16:00前填报志愿,学院进行汇总并分班,于2018年7月2日前报教务处。
(二)专业分流
1、院系考核遴选。7月11日,分流工作小组按照2017-2018学年学分绩排名遴选。如果申请同学学分绩并列,且超出专业额定人数,则按照本学年专业成绩总分排序,高分降序录取,直至达到名额数。
2、院系遴选结果公示。7月13日-7月17日公示,7月18日将公示后的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1772618
联系地址:主楼C603,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