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06-26]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鼓励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提高学业成绩,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进行各等级的评定。
2、推荐免试研究生可以参加各等级奖学金的评选。评选按照推荐免试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原则上推荐免试研究生占一等奖名额的60%,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为二等奖。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各等级奖学金评选,按照先“一志愿”、后“调剂”的顺序确定,并按加权成绩(加权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其他标准参考学校规定。
外国语学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