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名单
发布时间:
[06-16]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鼓励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提高学业成绩,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华电校学〔2022〕3号),我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各等级奖学金评选。按照先一志愿、后调剂的顺序确定,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40%;二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比例为40%;三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2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分别进行各等级奖学金评定。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可以参加各等级奖学金的评选。评选根据推荐免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原则上推荐免试研究生占一等奖名额的60%,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为二等奖。
四、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保研辅导员、行政保研、支教团推免生,根据其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评定为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保留入学资格并申请恢复入学的学生评定为三等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标准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